关于举办我院第五届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
关于举办我院第五届大学生 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各班学生: 为推进我院创新创业教育工作,激发大学生创新创业热情,遴选优秀项目参加省级、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经研究,决定举办我院第五届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现通知如下: 大赛时间 年3月——6月 参赛对象 (一)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全日制在校学生。 (二)毕业未满5年(年6月之后毕业)的校友。 注:师生共创项目,参赛项目必须注册成立公司,且公司注册年限不超过5年(年3月1日后注册),师生均可为公司法人代表。参赛申报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参赛项目中的教师须为高校在编教师(年3月1日前正式入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师生股权合并计算不低于51%,且学生参赛成员合计股份不低于10%。 大赛分类 大赛设创新创意组和创业实践组两个组别。 (一)创新创意组: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具有核心团队,具备实施创业的基本条件,尚未在工商、民政等政府部门注册登记。 (二)创业实践组:项目应已投入实际创业3个月以上,在工商、民政等政府部门注册登记的,以盈利状况、发展前景等作为参赛项目的主要评价内容。 参赛项目要求 (一)参赛项目根据各级各类省、国赛要求,主要对接“建行杯”互联网+大学生创业大赛、“创青春”大学生创业大赛等赛事,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互联网+”产业类 (1)“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互联网+”制造业,包括智能硬件、先进制造、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3)“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企业服务等; (4)“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设计服务、文化艺术、旅游休闲、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动漫娱乐、体育竞技等; (5)“互联网+”商务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财经法务、房产家居、高效物流等; (6)“互联网+”公共服务,包括教育培训、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7)“互联网+”公益创业,以社会价值为导向的非盈利性创业。 2.青年红色筑梦之旅 (一)项目要在推进革命老区、贫困地区、城乡社区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有创新性、实效性和可持续性。参赛项目以社会价值为导向,在公益服务领域具有较好的创意、产品或服务模式的创业计划和实践;参赛项目以商业手段解决农业农村和城乡社区发展的痛点问题、助力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实现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融合。 (二)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三)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四)参赛项目具体来源有:参赛团队成员参与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或课外制作;经授权的发明创造或专利技术;可能研发的概念产品或创意服务;参与的教师研究课题;鼓励将“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获奖成果、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成果以及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暨新苗人才计划成果转化为创业大赛作品。 参赛形式 比赛以二级学院为单位统一进行申报,申报作品数量不限。以团队形式参赛,参赛者自行组成学科优势互补、专业搭配科学、人员结构合理的创业团队,团队成员3-10人,鼓励跨院系、跨专业、跨年级组队。申报单位一般按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认定。 大赛安排 大赛分作品申报、网评和决赛路演三个阶段。各阶段安排如下: (一)作品申报阶段(年3月至4月) 由各二级学院组织实施。望各学院积极做好宣传动员工作,充分调动本学院同学的积极性,尤其是高年级同学及创业校友,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完成组团工作,确定参赛作品数量、研究方向,确保质量。 各参赛团队确定各自参赛作品后,创新创意组填写本届大赛作品申报表(附件1)和项目计划书(附件2);创业实践组填写作品申报表(附件3)和创业计划书(附件4),于4月6日前由二级学院将汇总表(附件5)、申报表及计划书等材料纸质版一式一份交至1号实验楼,电子版统一发送至邮箱zcdfdclm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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