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退货的四个规则
长春白癜风专科医院 https://m-mip.39.net/nk/mipso_4439521.html 在互联网时代,网上购物已是一种趋势,“双十一”之类的全民剁手节不断涌现。但是,网购消费时常存在着宣传与实物差距大、商品质量良莠不齐、售后服务争议多等问题,不少消费者拆开快递后的第一反应就是“退货”。网上付款轻而易举,退货是否也能同样任性? 关于网购退货消费者们要注意四个规则: 一、网购七日内可无理由退货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5条规定: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 二、无理由退货也有例外 通过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购买的以下商品普遍适用无理由退货条款,但以下商品除外: (一)消费者定作的; (二)鲜活易腐的; (三)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 (四)交付的报纸、期刊; (五)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 不适用无理由退货条款的商品具有时效性或者定制性,如果赋予消费者任意退货权利容易导致经营者和消费者之间的权益不平衡。 三、退货的商品应当完好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退货的商品应当完好。除特殊商品外,消费者可以任意使用退货权利,但是退货前要履行注意义务。此条规定是为了避免消费者因自身因素导致商品损害而提起退货,从而导致法律条款被滥用。 四、退回商品的运费由消费者承担 法律明确规定退回商品的运费由消费者承担;经营者和消费者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在现实生活中,买家和卖家都不想承担因为退货导致的运费,于是“退货运费险”应运而生,这种形式的运费险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了消费者的后顾之忧。 虽然法律赋予消费者想退就能退的权利,但消费者也不能盲目购物,网购需要保持理性和谨慎,购物时消费者也要注意保护好个人隐私,避免个人隐私被经营者泄露或滥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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