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品是很多人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用品,尤其是在互联网经济高速发展的今天,网购化妆品已经成为化妆品经营的主要渠道之一。然而,网络经营化妆品在为消费者提供便利的同时,也成为化妆品质量安全问题的重灾区。近年来网络经营化妆品的质量安全问题频发,网络经营化妆品的监督抽检不合格率、风险监测问题发现率均显著高于传统销售渠道。为此,国家药监局近日公布《化妆品网络经营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年9月1日起施行。《办法》对化妆品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平台内化妆品经营者以及通过自建网站、其他网络服务经营化妆品的电子商务经营者等进行了明确规范,旨在进一步规范化妆品网络经营行为,保证化妆品质量安全。

《办法》突出了平台对平台内经营者的管理责任。平台应当要求申请入驻平台的化妆品经营者提交身份、地址、联系方式等真实信息,进行核验、登记,建立登记档案,并至少每6个月核验更新一次。平台还应当对平台内经营者进行日常检查,对于违法经营化妆品的行为,应当立即依法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及时制止,并将违法线索报告平台内化妆品经营者实际经营地监管部门依法调查处理。对于涉网重大质量安全问题,平台还应当及时向国家药监局报告。

《办法》也明确了平台内化妆品经营者的法律义务。平台内化妆品经营者应当履行进货查验、产品信息展示、风险控制、问题产品召回、产品贮存运输等义务。其中,产品信息展示是消费者选择和使用产品的重要依据,《办法》规定,平台内化妆品经营者应当在其经营活动主页面全面、真实、准确、清晰、及时披露与注册或者备案资料一致的化妆品标签等信息。对于消费者普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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