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维权专题商家有欺诈行为消费者可要求三
北京皮肤病医院在哪 http://baidianfeng.39.net/a_bdfys/210115/8593425.htmlshuang双shi十yi一消费维权专题(一)/10/16江苏致祥律师事务所导言:年的双十一又要来临了,每年的这个时候,各个商家都开始蠢蠢欲动,为接下来一个月的一场盛大的活动,而做各种准备。随着一年又一年过去,消费者的消费能力越来越强,这些商家们也变的越来越精明,小编自己去年双十一网购的时候就差点踩进各种消费陷阱,于是我们江苏致祥律师事务所特意整合了相关案例,策划了一个关于网购维权和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普法专题,在接下来的一段时间里陆续和各位分享。希望可以让大家“买买买”的更顺心。1 以商品无货为由迫使消费者 取消订单后又提价销售 案例:A公司淘宝店是从事网络酒类销售的公司,A公司淘宝上的网店作出24小时发货的承诺。周某在A公司的淘宝网店下单购买了两坛茅台酒,总价为元,支付了全部款项。但是等了一个月A公司一直未发货,最后告知该酒无货了,经过协商后周某表示理解无奈取消了订单。几天后,A公司调高了该款酒的价格,继续在网上销售。周某认为,他是在A公司称无货、今后也不会再销售该款产品的情况下才取消订单的,A公司的行为已构成欺诈,要求A公司按商品价款的三倍赔偿损失。判决: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五十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本案中,周某提供双方交流的 |
转载请注明地址:http://www.wanggoudasai.com/wgdsyq/6009.html
- 上一篇文章: 大良彻底爆发超万亩科技城再添文体轨
- 下一篇文章: 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