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形门诊部发布违法医美广告欺诈消费者、电动车电池自燃致消费者人身伤害、网购单反相机商家拒绝发货……今天是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厦门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联合发布年度十大消费维权典型案例,范围涵盖广告欺诈、短斤少两、低价游陷阱、网购纠纷等,以案释法发布消费提醒,以法明理共促消费公平。

商业贿赂

向导游付佣金一家旅游购物店挨罚10万元 

年4月23日,思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的线索:位于环岛南路之1号的厦门某公司存在给予旅行社佣金的行为,经确认,该公司支付给厦门某旅行社佣金元(此款为年9月16日购物金额为元的蚕丝被的佣金)。

经调查,厦门某公司与厦门某旅行社达成口头协议,让其带团导游带领旅游团游客到该公司消费,并按消费金额的68%支付佣金给导游。该佣金未被记入该公司账册,由现场销售员以现金支付。所售蚕丝被卖给游客金额为元,扣除佣金和成本,亏损50元。据核查,涉事旅行社录入“全国旅游监管平台”的电子行程单中,未体现与该公司或者相关购物点有关行程。厦门某公司支付佣金给厦门某旅行社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构成商业贿赂,执法部门对该公司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人民币元。

消费欺诈

这家整形门诊被判三倍赔偿手术费

厦门某整形门诊部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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