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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遭遇过网购“卖家秀”与“买家秀”相差甚远的尴尬经历吗?你有过“正品保证”“专柜验货”后买到手依旧骗你没商量的闹心经历吗?一个又一个的购物狂欢节中,你有多少次掉进网购质量陷阱?

近年来,以“互联网+”为主要内容的电子商务发展迅猛,带给广大消费者便利和实惠的同时,网络消费领域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问题也日益凸显,制约了网络经济的健康发展。

中国消费者协会从年起,通过每年确定一个主题的方式,开展“年主题”活动。今年的3·15消费维权年主题就是时下市民们最关心的热点:“网络诚信消费无忧”,是对网络经济中损害消费者权益不诚信经营行为的抵制,也是对建设放心无忧网络消费环境的呼唤。

今天,威海的网络消费环境是怎样一个生态?网购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由谁来保驾护航?当网购产品出现问题,该如何维权?作为商家、作为消费者,你又懂得多少消费和商品安全知识呢?本报与环翠区消费者协会共同推出3·15特别专题,分享消费维权知识,共筑消费维权社会共治的坚定堡垒。

让我们用事实说话,身边的案例教你消费维权!

实物与宣传不符,退货却遭拒

去年,市民李大爷与老伴在家里收看电视,当时某购物频道正在宣传、销售黄金首饰八件套,便揣摩着为老伴买一套,于是拨打了购物热线。经工作人员一通推销,李某最终订购了两套黄金首饰八件套,共计人民币元。

4天后,李大爷订购的首饰由快递送货上门。李大爷并未现场拆封检查,就签字收物、交付货款。老两口满心欢喜,可打开一看,发现有一件饰品咬合处的挂钩断裂,通过裂口才发现首饰是镀金的而非电视宣传的真金。李大爷立即拨打购物频道的客服电话要求退货,但对方称挂钩断裂的饰品可以更换,不同意退货。

于是,李大爷来到消协投诉举报该购物频道,消协工作人员联系了该购物频道的客服热线,仔细向其宣传了新《消法》的相关条款,最终将李大爷的货款如数退回。

新《消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李大爷所购买的商品,并不属于不宜退货的商品,按照新《消法》的规定,享有无理由退货权。

电视购物是非现场购物的一种,虽然容易且方便省事,但同时也存在风险,消协工作人员提醒消费者电视购物一定要谨慎,如果发生此类纠纷,可拨打消协电话投诉或举报。

虚假发货,等得心焦

市民王女士在某网站订购了一套化妆品。支付完成后的当天下午,她的网页订单详情显示:“卖家已发货,预计送达时间是一星期内。”

  一个星期后,王女士没有收到商品;两个星期过去了,还是没有收到。“我想问问卖家问题出在哪儿,可这个网站页面上连卖家的电话都没有,只能通过邮件联系。”王女士说,几经周折,她联系到了卖家,这才知道,支付完成的当天,卖家并没有发货。不仅如此,直到联系那天,卖家仍然没有发货。

  卖家告诉王女士,她购买的这批化妆品暂时缺货,进货时间未定。如王女士还想购买这款商品,只能等待。至于网站显示的“卖家已发货”,这是网页自动生成的,有时候并不准确。

  卖家说得越“轻松”,王女士心里越憋屈,想要卖家赔偿损失,但由于商品金额不大,协调起来又费时费力,王女士最终在平台客服人员的协调下,接受了卖家的退款建议。

不少消费者可能遭遇虚假发货的问题,也就是“商家明明没有发货,却告知消费者已经发货”。这种情况下,如果消费者不能及时发现问题、进行适当操作,一旦到了付款期限,可能导致“钱货两空”。因此,消费者对这种情况应该倍加小心。

  消协工作人员建议消费者网上购物时,最好提前跟商家约定好发货时间和到货时间,并留作凭证。如果过了收货时间没有收到商品,应及时和商家沟通,查找原因。如果碰到商家虚假发货等无法通过双方协调解决的问题,消费者可以联系商家所在购物平台的客服人员,要求客服人员协调解决问题。如果有“申请退款”的选项,可以先点击“申请退款”,确保资金安全,然后再向商家提出赔偿要求。

秒杀名单换了,没有截图吃哑巴亏

市民姚先生前段时间在网上一飞利浦专卖店参加了9.9元秒杀价值元剃须刀的活动,并成功秒中,随后在卖家发布的名单里也看到了自己的名字。

按照卖家秒杀活动的要求,买家需要确认收货及好评截图给客服,店里才会把多余款钱通过支付宝返还,在剃须刀到货后,姚先生按店家要求好评并截图,但是发给客服后,却被告知名单里没有姚先生的名字,没有办法返款。姚先生再看名单时,发现名单确实变化了。自己的名字不见了,又换了一批新名字。“我肯定看到了我的名字,不会看错的,这家网店涉嫌欺诈诱导消费者。”但姚先生当时没截图,只能吃了个哑巴亏。

环翠区消协工作人员建议消费者在网购前,先在不同电商之间进行比较;在同一个电商台上也要尽量选择具有良好信誉的品牌和店铺购物;在参加网上秒杀、团购等活动时,一定要注意截取活动宣传网页,留好相关证据,妥善保管订货单、发货凭证、发票等购物凭证,同时注意保留对话截图,一旦出现纠纷,权责清晰,方便交涉。

商品毁损,谁来赔偿

去年彭女士在某网上商城购买了一款儿童书桌。12月2日,书桌送来了。当时彭女士正在外地出差,就让家人接收了商品,并在送货单上签了字。几天后,彭女士出差回来,发现书桌不仅有色差,桌面还有明显划痕。彭女士赶紧致电卖家沟通。对方坚决否认质量问题,但表示“如果产品不能正常使用,可以按售后服务处理”。卖家同意给彭女士寄一瓶除痕喷液,改善色差,消除划痕。

  彭女士当时答应了。可过了一个月,商家的承诺一直没有兑现,她没有收到除痕喷液。于是,彭女士再次致电商家。可此时对方却突然改口,态度十分强硬:“发货时商品很正常。桌面有划痕,跟我们无关。”

  彭女士马上致电物流公司。物流公司表示,他们只认收货单,说如果当时彭女士认为商品有问题,就不应该签收,“现在货已签收,就说不清楚了。”彭女士感到十分无助,只终只能无奈地认下了。

由于网购运输环节出现的问题较多,建议消费者在网购的时候要多咨询、多了解。下单之前对于售后服务、货到验收合格后付款,出了问题找谁,怎么赔要和客服、商家约定清楚。这样一来,出现问题可以直接找电商或平台,省时省力。

网购电脑无法开机卖家消失玩“隐身”

实体店消费,有问题可以直接找老板、找消协,面对面来解决问题。然而同样的事情发生在网上,很多人却不知道从何下手了。

  年11月,市民张先生在某购物网站购买了一台某品牌电脑。“当时在搜索该品牌的关键字后,按照销量排名,找到了当时累计销量最大的卖家。”张先生表示,他在仔细研究过买家评价后,决定下单购买。

  “下完单一两天,我就收到了货。”然而,让张先生想不到的是,该产品无法开机。两天后,他便与卖家协议退货退款,寄回了商品。然而很多天后,张先生仍未收到该产品的退款。

  当张先生想向店铺客服询问时,却发现这家店“消失了”。“不止商品页面显示‘该商品已过期或已下架’,就连整个店铺都‘没了’!”这时他才意识到被骗了。

  随后,张先生向网购平台的工作人员反映,他们在核实后表示,卖家当时提供验证的身份证件系假冒。

环翠区消协工作人员表示,网上购物方式同普通购物不同,对于商家是否具经营资质、信誉等情况,买家无从查证,这就需要网络平台加强审查和监管。新《消法》对网购平台的责任进行了清晰定位,即消费者通过网络交易平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网购平台不能提供销售者或者服务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承担赔偿责任。此条文保护了消费者的损害赔偿请求权,并规定了交易平台提供者的法律连带责任。

在新《消法》下,案例中的张先生可请求网站提供网店的真实身份,如果网站无法提供,张先生可向其索赔。

  半年前,小林通过朋友圈认识了一位卖手机的网友,专卖高档品牌的手机。两人像朋友一样聊天大约半年。前不久,小林想买一部某知名高档手机,于是就想到这位卖手机的   通过与手机专卖店同型号手机对比,发现小林的这部手机手感很生涩,没有正品手机金属外壳的顺滑感。机体背后的信息也与正品有异。小林告诉记者,他将进网许可的编码进行上网查询,发现是一部被盗手机的编码。小林郁闷地说:“想图个便宜买部手机,谁知道却吃了个大亏。”

环翠区消协工作人员表示,对于   在点评这家酒店时陶女士选择了“不推荐”,并将酒店的优缺点发在网上。随后,她便遭到该店老板一天六七十个电话“轰炸”,并在网上与陶女士的回复中,公布了陶女士的个人信息,陶女士认为酒店是故意报复,因此向消协投诉。

  经多次调解,酒店方认识到自己没有充分考虑到网络的开放性和公共性,在网上回复消费者时考虑不周,表示吸取此次经验教训,在今后的工作中多加改进,防止泄露消费者个人信息。

环翠区消协工作人员表示,《消法》明确规定,经营者及其工作人员对收集的消费者个人信息必须严格保密,不得泄露、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经营者应当采取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确保信息安全,防止消费者个人信息泄露、丢失。

  另外,互联网时代,消费者要加强个人信息保护,否则信息一旦泄露,骗子就可能尾随而至,很可能会造成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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